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和征订制度(试行)
一、 教材选用和征订原则与要求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必备工具,是育人的知识载体。提供高质量教材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搞好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如下原则与要求。
1、要努力为所开设的课程选用高质量的、具有特色的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凡有推荐选用的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各课程应优先选用,杜绝使用质劣、盗版教材。
2、选用的教材应考虑经济性,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应选用价格较低的教材。
3、每门课程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原则上选用已正式出版的教材。若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可考虑选用辅助教材和补充讲义。
4、选用的教材应与学生的学历层次相适应,不得拔高或降低层次使用。
5、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提出拟选用的教材。由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教材室审核。
6、除必需的一种教材(含必要的补充讲义)外,其他自编书籍、资料一律不得以教材的渠道统一订购,统一发给学生。
7、教材室要为教师选用教材提供尽可能详尽的信息资料,积极开展最新教材的宣传、评价和推荐工作,努力为教师提供教材咨询。
二、 教材征订的程序及办法
1、教材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一般为5月和11月各征订一次)教材室把征订目录及时发至各二级学院。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征订,在两周内填定好“教材征订表”并经主管教学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送交教材室,由教材室统一采购。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与出版社及供应商签订协议。
2、为避免教材积压而造成浪费,一般限订一届学生的用量,特殊情况可考虑征订2届学生的用量。但必需经教务处审核,再经主管院长批准。征订教材以当时公布的教材征订目录为依据,填写“教材征订单”时,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
(1) 书号(ISBN号);
(2) 教材名称
(3) 作者姓名
(4) 出版社名称
(5) 使用专业、班级
(6) 订书数量
(7) 出版时间
(8) 教材级别
(9) 课程代码
(10) 课程名称
(11) 单价
1) 对未列入征订目录,而又非采用不可的教材,就在“教材征订表”上写明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年月等,并与教材室联系,教务处将尽力办理。若订购不到,则应及时反馈给征订人。若因二级学院、教研室未按时订购教材造成学生开课无教材者,责任由所在二级学院的教研室承担。
2) 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凡教研室证订的教材,无特殊原因,应保证用完。不得因任课教师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随意更换教材。否则,因多余教材的积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二级学院承担。
3) 若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自行采购教材者,在购买前,经教务处同意,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4)因教学计划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采购的教材,须教务教学副处长签字同意,并于开学前一个月告知教材室老师,以便及时采购。
三、 教材入库
1、 教材到货后于当日办理验收手续入库。
2、 教材应分架存放。做到帐、书、卡相符。日清月结盘底。同时要注意预防(防潮、防火、防虫、防书、防鼠、防盗)和库容整洁。
四、 教材发放
正式上课前所有教材将发放给学生(人手一册)。这是对教学管理的要求,也是稳定教学秩序的基本保证。
1、 学生用书:
(1) 学生报到时必须按规定缴清本学期学籍课本费,否则不予发书。
(2) 教材库根据学校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将所需教材、练习本清点好,由班院长签字发书。
2、 教师用书:
(1) 凡正式任课教师(以教学任务通知书为准)每人发一本授课教科书(含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以及这本配套的习题解答及配套参考书。
(2) 实验教师发教科书及实验(实训、报考书)各一本
(3) 教材每2年换发一次。如遇教材变更和修订再版等情况可提前发结。由于丢失损坏教材需补领时,就按原价购买。
五、 自编教材
1、 自编教材包括补充教材、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以及各科教学参考资料就严格控制。
2、 在没有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正式出版教科书和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或按大纲要求教材中缺乏某些章书内容时,教研室可申请编写自编教材。
3、 编写自编教材,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按实际需要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六、 教材让售
1、 让售教材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先开让售单,到财务处缴清书款后,方能提书。
2、 本院师生本人用书免收采仓费,外单位购书按书价15%收取采仓费,如需代购另收邮费。
3、 让售教材必须先缴款后提书。不搞任何形式的赊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