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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评选方案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同学发现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以“寻找榜样,学习榜样,争做榜样”为主题的“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学生。为不断推出新的榜样,原则上已获得“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称号(包括“提名奖”)的同学,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指标及推荐指标

全院评选“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及“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提名奖各10名。艺术设计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条件

在校期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进步,积极向上,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没有不合格现象,同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没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的同学。

2、政治立场坚定,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带领同学创建一个团结进取、奋发向上、充满朝气的集体。

3、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屡获“奖学金”,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4、敢为人先,积极上进,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进行帮扶;能不畏强势,见义勇为,深受他人敬佩的同学。

5、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能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湖汽职院学生魅力的同学。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的同学。

7、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热爱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净化、美化环境而不懈努力的同学。

8、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

9、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县、市或省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同学。

10、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生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学。

二)评选要求

1、先进性。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守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事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关爱他人、文明创建、无私奉献等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广大学生中产生过广泛影响。

3、时代性。充分反映当代学子敢于担当、献身社会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相吻合。

4、感染性。能突出“感动”主题,事迹鲜明,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9月28日——10月8日)

1、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播报通知,在宣传栏、各栋公寓宣传黑板上张贴通知。

2、学生会、团委等单位或其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布置、印发文件宣传动员。

3、积极组织同学及时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二)自荐、他荐或集体推荐(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1、艺术设计学院及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可以集体名义推荐人选。

2、个人可以直接向系(院)及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自荐。

三)资料上交及资格审查(2017年10月14日—10月20日)

1、各院、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单位,安排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其职责是物色人选、发放表格、整理、提升、审核相关事迹材料,报送相关资料。

2、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在各单位联络人处领好表格,并填写好《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推荐或自荐理由200字左右。同时,准备好个人事迹资料,内容要求真实、感人,能突出个人的闪光点,要注重细节描写,字数不少于800-1500字,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提供一张1M以上的半身正装电子照片。

3、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推荐表中要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事迹材料也需写明是否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4、所有材料的打印稿送到组织宣传部何文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157983932@qq.com,联系电话:28431879。

(四)候选人名单确定(2017年10月21日—10月31日)

所有推荐材料上交之后,“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审核,初步确定预备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同步公布。

(五)评审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评审分为专家评审和大众投票两阶段。

1、专家评审。从所有候选人当中评选出20名“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提名奖以上获得者候选人。

2、微信投票:通过“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众平台,面向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投票遴选,得票最高的前10名候选人拟获得“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拟获得“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提名奖荣誉称号。

3、统计选票,将结果报经党委审批后予以公示。

五、奖励

(一)对评选出的“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发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二)根据评选结果,对评选过程中工作突出、组织得力的单位给予表彰。

(三)适时召开“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事迹报告会暨表彰大会”。

附件: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艺术设计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 十二 日

附件: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感动校园十大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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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所属系(院)班级

现任职情况

爱好及特长

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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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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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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