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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湖汽丹青”之庆十九大师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11-28 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在校学生:

为弘扬中华文化精粹,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教育,促进我院艺术设计的繁荣发展,增添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展示我院师生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精神风貌,艺术设计学院将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学校艺体馆举办首届“湖汽丹青”之庆十九大师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展览主题

展览聚焦“湖汽丹青”,汇聚近年来我院绘画创作的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院绘画创作的最新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体现我院教职工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建成具有特色、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学院。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株洲市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校工会、校团委、艺术设计学院

(三)协办单位:

株洲市美术家协会版画研究会

(四)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

学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教师组成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五)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筹办期间及展出期间相关的组织、联络、协调、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展览办公室设在实训楼一408-2室。

三、展览时间、地点

(一)展览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8日。

(二)展览地点:校艺体馆

四、展览作品种类和规模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素描、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插画、摄影、书法、设计等,展览规模约为80件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教师参展作品均应为2017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参展。

(二)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教师必须展出两件或两件以上作品,专业学生可参展一件或一件以上作品;全校非专业教师可参展一件作品,非专业学生课参展一件作品。

(三)参展作品尺寸、装裱等相关要求:(第1、2、3点要求针对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教师。)

1. 素描作品:原则上作品尺寸不超过全开素描纸,不小于四开素描纸。

2. 中国画、油画作品:原则上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全开:180cm(高)×97cm(宽),不小于四尺斗方:69(高)×68(宽)。

3. 水彩(粉)、插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50cm(宽)×180cm(高)。

4. 全校非专业教师、学生可选送摄影、书法、设计、手绘等作品参展。

5. 所有作品均由艺术设计学院统一装裱,作者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

六、参展作品的征集和评选

评选工作定于2017年12月进行。教师参展作品背面需注明作品主要信息报送至展览办公室实训楼一408-2。学生参展作品背面需注明作品主要信息各班级统一报送至展览办公室实训楼一408-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芹18573359728(设计二教研室)。

初评:2017年12月,请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名单待定)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展,未入选作品将及时退还作者。

复评:2018年1月,请相关领域专家(名单待定)对参展作品进行等次评选。

评选奖项设置:

1、专业教师组:

一等奖按参展作品10%评选;二等奖按参展作品20%评选;三等奖按参展作品30%评选。

2、专业学生组:

一等奖按参展作品10%评选;二等奖按参展作品20%评选;三等奖按参展作品30%评选。

3、非专业教师、学生组:

一等奖按参展作品10%评选;二等奖按参展作品20%评选;三等奖按参展作品30%评选。

评选结果经艺术委员会审核后,在艺术设计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七、出版宣传工作

展览举办之际,出版《“湖汽丹青”主题师生绘画作品展览作品集》,收录所有参展作品,相关媒体对展览和参展作品做延伸宣传。

八、其他事项

(一)教师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所有申报和参展者,须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所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返还作者,在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未返还的作品将留校收藏。

九、首届“湖汽丹青”之庆十九大师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览办公室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永红

联系电话:18573359428

特此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11月28日